学生工作部(处)
Student Affairs Office
发布时间:2023-03-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学工办:
为推动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 “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朋辈心理互助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决定对学校全体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联络员(即寝室长)进行工作技能培训,具体事项见附件。
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2023年3月3日
[02]关于举办宿舍心理联络员专业技能培训的通知.doc